近日,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印发了《关于推动短剧创作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》。此前,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曾印发了《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推动短剧创作繁荣发展的意见》。
根据解释,短剧通常采用单集时长15—30分钟的系列剧、集数在6集内的系列单元剧、20集内的连续剧、周播剧等多种形态,具有篇幅短小、内容精炼、情节紧凑等特点,与中长剧集、微短剧、短视频等优势互补、各展所长。
总体目标方面提出,坚持守正创新,遵循创作规律,坚持走短剧精品化发展之路,建立健全短剧创作生产工作机制,壮大创作主体、优化扶持机制,通过三年的时间,在全省形成推出一批、储备一批、创作一批的滇版短剧创作生产格局。力争每年培育和扶持1—2部优秀短剧,调动制作播出机构广泛参与,激发市场活力,实现更高质量、更加丰富、更为均衡、更有效率的生产和供给,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,增强人民精神力量。
在传播方面,鼓励播出平台积极采购具有较高思想艺术水平的优秀短剧,在卫视黄金时段播出或在首页首屏上线。鼓励卫视频道和地面频道,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统筹网页端、客户端、OTT端等,推动日播、周播、季播等播出模式创新,提高短剧播出频次,加强短剧宣传推送,扩大短剧受众规模,形成立体多元的短剧传播体系。
各级广播电视台及所属新媒体要积极开展自制或主导制作短剧,重视短剧版权开发经营;鼓励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发挥规模、数据、技术等优势,积极探索创新运营模式,通过自制、定制、版权、分账等方式进一步激活短剧创作动能;鼓励各影视制作经营机构及时捕捉市场需求,推出满足受众心理期待的优秀短剧,打造精神文化生活新亮点,形成短剧投资、生产、消费良性循环。
来源:广电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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